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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呼吁严格监管网约车平台

来源:中华网 2017-05-09

近日,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撰文向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呼吁,严格监管网约车平台,严禁非法网约车营运。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现有成员单位80余家,来自20多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北上广津渝深等国内六个超大城市,覆盖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超过35万,车辆超过20万辆。呼吁全文如下:

自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5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以来,近年来陷入失序状态的出行市场看到了回归理性和健康发展的希望。

根据4月底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透露,截至4月24日,全国共有21个省份出台了出租汽车改革意见;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5个城市已经出台了地方实施细则,118个城市公开征求意见。神州专车、首汽约车等5家全国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厦门1家地方性平台公司获得了经营许可证。广大乘客乘坐合法、正规网约车的需求有了实现的可能,严重下滑的巡游车市场或将企稳。

然而,我们注意到在某些城市,网约车新政依然停留在文件层面,落地生效的过程漫长而艰难,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仍有不少城市尚未制定地方网约车管理的实施细则,甚至在个别省和自治区辖内,至今没有一个城市出台实施细则或公开征求意见,使得当地网约车监管处于政策真空的状态,违规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不能得到有效整治,正规企业的网约车平台也因无法申请合法身份而难以发展。

二、在一些已经出台了地方细则的城市,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部分网约车平台对监管视若无睹,平台上依旧有大量没有运营资质的私家车和驾驶员,车照跑、人照开。在一些对网约车设置了合理准入门槛的城市,比如青岛等地,甚至出现了对政府正式出台政策的质疑。这是资本的骄横,是推进网约车规范管理的倒退,更是对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严重伤害。

同时,一些网约车平台利用公共媒体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持续污名化,罔顾自身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和违法营运实质,反以黑车回潮为由攻击网约车新政,裹挟民意,要求降低网约车准入门槛,实则希望政策松绑,让市场回归资本垄断野蛮生长的环境。

事实上,我国网约车新政经过相关部门充分调研,历经各方论证,具备完善的决策过程。面对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网约车发展难题,中国第一个在国家层面给出了科学治理的方案,欧盟及多个发达国家都表示要向中国学习经验。具体到每个地方的网约车监管标准不同,正是体现了新政中“一城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交通条件、经济状况、城市功能、就业环境、网约车发展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的,决不是为了保护某一个特定行业或群体的利益,而是为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护网约车从业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地方规定建立在上位法的政策框架内,具有立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于网约车新政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落地难及遭受的非议,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表示严重关切,并郑重发出呼吁:

一、各地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网约车的相关政策制定和监管职能,尚未出台网约车地方实施细则的应尽快出台,已经出台的应严格执行、落实到位,严格监管网约车平台,严禁非法网约车营运。对于继续拖延、敷衍的地方主管部门,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将采取必要手段,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二、各网约车平台应自觉遵守网约车新政的规定,对政策法规心存敬畏,及早在开展运营的地区获得资质,并按规定将运营数据接入政府信息平台接受监管,合法经营,守规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要继续从事破坏市场秩序、激化行业矛盾的行为。对于坚持进行非法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将在取证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维护正规出租汽车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应把握住新技术和新业态带来的发展机会,有所作为,寻找转型升级的突破口,积极运用互联网工具,提高企业管理和运营的信息化程度;建立全国联网的出租车驾驶员征信系统,加强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管理;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深化改革。

四、社会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独立,如实反映出行市场各方的发展状况、改进举措和合理诉求,对网约车新政进行科学理性的解读,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健康的舆论环境。公共媒体不应在资本攻势下沦陷,更不能成为资本攻击行业规范、国家政策,或者误导民众、绑架舆论的代言者。

[责任编辑:刘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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