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允许在市区内随意按喇叭,打远光灯也有一定的规范,可在街道上仍能听到刺耳的喇叭声,晃眼的车灯,尤其在雪后。其实,喇叭、灯光如果好好的利用,同样能达到效果,错车、并道、提醒、打招呼,一声鸣笛、轻闪大灯就可以解决。人有人言、车有车语,懂得车与车之间的“对话”更利于出行。
鸣笛
“嘀”(一短)——当开车的遇到朋友、车辆相遇时表示打招呼“你好”
“嘀、嘀…”(先短后长)——在路上想要超前面的车,如此鸣笛表示我要过去
“嘀、嘀”(两短)——当超到与被超车辆平行时鸣笛表示超车,希望被超车辆让道,并予以感谢,同样对方可回按“嘀”(一短),表示不客气
“嘀、嘀、嘀”(三短)——意为提醒前方的行人或机动车
“嘀....”(长声)——在行驶过程中,遇到远方有障碍物、急转弯时可以采用此方式,为了“提醒”或“警示”或行人等
“嘀......嘀......”(两长)——表示停车等人并催促要等的人。这种鸣笛方式很容易引起不满,且市区有许多地方属于禁鸣取,不建议经常使用
闪灯
闪一下——等信号时绿灯已亮起,前方车辆不动,闪一下提醒前方车辆;同样可应用在超车时向被超车辆打招呼
闪两下——当对向来车开着远光灯时,以此办法提醒对方转换灯光
闪三下——提醒前方车辆检查看自身状态,如果车门没关好,胎压不足等
连闪——遇前车有并道要求时,如条件不允许,后车可以连闪大灯表示拒绝
连闪或近光远光来回换——提醒人车注意,晚间人们随意横穿马路存在安全隐患,这时,驾驶者采用这种方式提醒,避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