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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来源:滕州日报 2014-11-04

  11月1日,记者从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了解到,受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影响,从当天开始,客运出租车将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这一费用的上调将会给市民出行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采访。

  “从今以后乘坐出租车,需要多付5毛钱的燃料附加费。”市民杨女士乘坐出租车回家时,听到司机这样提醒她。据了解,从11月1日零时开始,市民打的除了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向司机支付乘车费用外,每次还要多交0.5元的燃料附加费。记者在一辆出租车的显眼位置看到,上面张贴了一张绿底黑字的通告:每乘次加收燃料附加费0.5元,落款单位是枣庄市物价局和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还附有监督电话。

  据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刘涛介绍,滕州市共有706辆出租车,全部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导致运营成本增加,为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通过加收燃料附加费的形式以弥补燃料价格上涨对客运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

  据了解,从11月1日起,滕州市出租车已开始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具体收费方式为:按乘次收取,每次加收0.5元,客运出租车经营者会将燃料附加费收取标准在车内显著位置标示,接受乘客的监督。

  “现在油价持续下降,燃料附加费为何上涨了?”很多市民表示不理解。据市物价局物价科王科长介绍,我市出租车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汽柴油价格下调对此没有影响。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为确保车用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有关价格政策的规定,决定对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在调整之前车用天然气为4.3元/立方米,自11月1日开始,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到4.68元/立方米,居民家用天然气价格暂时没有调整。(来源:滕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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