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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租车收费将四舍五入 合乘各付70%

来源:扬州网 2014-11-06

导读:扬州市物价局和市交运局已对《扬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后收费将四舍五入合乘价各付运费70%。

记者昨从市物价局官方网站获悉,扬州市物价局和市交运局已对《扬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讨论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这是我市13年以来首次修订,在修订后的办法中,“有零找零”调整为“四舍五入”。此外,预约用车每次收取预约费2元的条款被取消。

变化一以后打车费将“四舍五入”

老办法规定,在出租车打车费结算时,不得四舍五入,采取有零找零,无零去零的原则。而修订后的办法,使打车费结算变得更加合理,运费结算时直接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到元。

《扬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办法》是2001年出台的,这是我市13年以来的首次修订,也是为了配合市区出租车运价调整,使出租车运价变得更加合理。本办法适用于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企业和个人的价格行为。

“在前期的调研中,我们也经常收到出租车司机的建议,说是‘有零找零’难以实施,很不方便。比如说,到达目的地之后,计价器显示的是11.4元,乘客给12元给司机,按照道理是找0.6元,而实际上,很多时候出租车司机都抱怨找不开。”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张建林介绍,矛盾也由此而产生,此次我市向镇江、泰州等周边城市看齐,运费采取“四舍五入、取整到元”的原则。

“如果司机师傅找0.5元给乘客,乘客一看,少了0.1元,心里总归不舒服,而如果司机师傅说只要11元,乘客是开心了,但司机师傅也不乐意。我们物价部门就接到过不少类似的投诉。”张建林说,在修订后的办法中,为了减少“找零”的麻烦,直接通过修改计价器,实现“四舍五入”,“只要后面是在0.4元以内,直接去掉,如果在0.5元以上,直接加1元,这样综合而言,其实对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并没有什么影响。”

变化二取消2元预约用车收费

根据修订后的办法,部分不适宜实施的条款被直接删除,如老办法规定,预约用车每次收取预约费2元。而新办法则取消了这一条款。

“对于老条款,其实大多数市民都不大清楚,容易引发矛盾,所以在实际情况中,大多司机是不收取的;在此次修订办法中,我们也征求了部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的建议,取消了这一条款。”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上述人士表示,我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包括起步价、车公里运价、空驶费、夜间服务费、等候费等。此前,我市曾就出租车调价方案召开听证会,不少出租车司机询问夜间服务费是否还收取,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空驶费、夜间服务费、等候费均保持不变。

具体为,单车运程超过3公里的部分,按实际行驶里程加收50%的空驶费。往返用车(起租和终止在同一地点的,不论改变行驶路线与否)不得收取空驶费。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运价,往返程打车是1.6元/公里,单程打车就是2.4元/公里。

车辆在营业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及车辆、自身原因除外)的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以外部分,每0.5分钟折算为100米运价计费,不足0.5分钟按0.5分钟计收。途中多次停车等候时间累计计算。

夜间11时(含11时)至次日6时(不含6时)用车,车公里运价(不含空驶费)加收20%。按照目前的运价,也就是夜间单程打车收费为2.72元/公里。此外,应乘客要求或者线路需要而发生的过路、过桥、过渡费(含单程空驶回程的过路、过桥、过渡费)等由乘客另行承担。

变化三包车租价协商确定

按照老办法,包车租价分为计时包车和整日包车,无论是按照哪种方式,价格都是按照政府定价来;但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包车租价由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乘客协商确定。

“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确定,说明出租车包车租价由政府定价变为了市场指导价,方式也更加灵活。”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以往出租车公里单价还按照车型不同来区分,比如豪华型:1.80元/公里,标准型:1.60元/公里,普通型:1.40元/公里,微型:1.20元/公里。

“之前制定的文件比较细化,但是这么多年观察下来,车型和包车在我市不太适用。”张建林说,实际情况来看,车型的不同对运营成本影响不大,我市也从未将出租车车型进行分类,因此修订后的办法也删繁就简,直接按照统一的型号来算,不再区分车型。

变化四明确合乘价按运费70%支付

不少经常打车的市民都知道,在上下班高峰期,经常会遭遇“打车难”。为解决一“的”难求,北京、南京、长春、哈尔滨等市都已明确允许乘客合乘出租车,并制订了相应细则。记者在我市修订的《扬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中看到,我市也对出租车合乘做了相应的规定,并且明确了计价规定。

根据修订后要求,出租汽车在载客期间,须经第一乘客同意,在顺路的情况下,同方向搭乘第二乘客。其合乘里程部分,各自按运费的70%计算支付。

“我属于经常打车一族,在乘车过程中,也曾经遇到出租车司机跟我商量顺路带个客,通常而言,只要不赶时间我都同意,因为有时候确实难打车,合乘节约了社会资源,低碳环保,而且坐车更便宜。”市民陈小姐表示。

不过陈小姐坦言,她平时打车从家到单位一般需要25元—26元,要是合乘的话,司机师傅一般只优惠一两元,或者直接说,“你平时打的多少钱,就给我多少钱吧”,享受到的优惠并不多,这次看到有明确的规定,各自按运费的70%计算支付,觉得很实在。

“不过,我认为关于合乘价格的规定还有待细化,因为这个70%怎么计算,最好由计价器说了算,不要由出租车司机随口说,这样能减少矛盾。”陈小姐建议。

新“办法”还有啥内容? “打的”不明码标价将受处罚

按照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出租汽车投入运营须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价装置,严格按表计价收费,并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车费发票。此外,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在出租汽车的规定位置张贴由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价目表,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的监督。

如果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不按本办法收费的,不按规则操作计价器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各县(市)、江都区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范围内的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办法。

今后打车怎样收费

老办法——新办法

车费结算有零找零——四舍五入

预约用车预约费2元——取消

包车租价政府定价——双方协商

合乘车价无规定——各收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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