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9日讯(记者 褚艳)记者今天从太原市客运办了解到,10月10日起,太原市将发放2015年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6046元/车,补助资金于11月10日前发放到位。
发放对象为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办理注册手续、2015年1月至12月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本次补助发放坚持“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助”的原则。享受财政补助的出租汽车须为2015年度正常营运的车辆;补助以出租汽车为单位,由车主和实际营运的驾驶员共同领取,按实际营运时间或里程合理分配,出租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发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具体发放由各出租公司自行安排。